非农户口土地确权后到期能收回吗(非农户口土地确权)

阅读:0 来源: 发表时间:2023-02-02 10:50作者: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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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朋友在寻找非农户口土地确权相关的资料,本文为大家罗列出非农户口土地确权后到期能收回吗一些文章介绍,希望可以帮忙到需要的朋友。如果用得上记得收藏。

本文目录一览:

1、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怎么确权呢?

2、土地确权跟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关系吗?

3、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该怎样确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4、非农业户口在村集体内,该如何确权?

5、农村土地确权非农业户口能确权吗

6、土地确权非转农户口可以确权吗?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怎么确权呢?

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是无法做土地确权的,因为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的,是所有农民所有的。而你是一个非农的户口,也就不是农民,也就不可能把土地和房屋确权给你了。当然也有一种情况是承包制的确权,这个住宅所占用的土地可以承包确权。

相关土地确权的法规法律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如果是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来作为自己确权的依据。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国家政策法规的依据有以下这些

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土地确权方式

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并没有土地使用的权利,所以就不能土地确权。但是自己家又有房子在农村土地之上那么就只能承包这块土地用于确权了。但实际上这样也是不合规矩的,因为承包土地一般是用于经营的。

当然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了,非农户口在农村土地上的房子是可以使用的,只要家里房子有确权就行。但是等到房屋自然倒塌之后,房屋下的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没有房屋的确权证明,没有审批文件,那么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土地上的房屋也是没有办法再确权的。因为你本身没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也没有房屋的拥有证明。

三、非农户口在农村土地上的房屋处理情况

农村的所有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制的。所以,如果没有农村户口就没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依附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就应该被拆除。

但是,现在国家对于物权的重视程度有所加强,对于有证明的房屋,是不会立刻拆除的。但是,由于土地不是非农户口的人可以使用的,所以在这片土地上的房屋就不能进行改建,只能修缮,等到自然倒塌之后,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

四、结语

不是农村的户口,就无法享受农村的土地确权。就算土地上的房屋是你的,你也只能在房屋寿命范围内使用这块土地。如果房屋并没有确权,那之后也不可能再次确权了。

非农户口土地确权后到期能收回吗(非农户口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跟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关系吗?

土地确权跟农户和非农户口有关系吗?两口子结婚二十多年,户口没在一起?土地确权跟农户和非农户口确实有关系,但农村是个人情 社会 ,国家在制定土地政策时,也尽量多地考虑到农村的复杂性,对以下几种非农户土地确权,有明确规定。

一、非本村村民,但符合国家移民安置、新农村建设等规划迁建的房屋。

也就是说,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居住人持有权力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尚方宝剑”,那你的心稳稳放肚子里,这房产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成员,或非本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总有农村朋友担心,农村父母去世,那房子还是我的吗?在农村,这种事情一般无需担心,都是乡里乡亲,家族都在一个村里,不管你父母还有没有,都不会给你断了回家的路。那房子你回也好,不回也好,都是你的。多回老家看看,也许你父母的老宅,即使你是非农业人口,也是有可能按照规定登记确权发证的。

三、已非本村村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房屋和宅基地,房屋产权没什么变化,只要你们村集体出具证明无异议,也可以依法登记确权发证书。

看,国家政策也这么人性化,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要剥夺城里打工的农民子弟的老宅,只是大家没好好理解政策,加之从进城后,与老家就断了联系,好多年也是没回乡祭祖,看看乡里乡亲了。

当然,不排除有些村领导也不懂土地政策,做了些错误的决策,让农民朋友误解。

像提问者这种情况,两口子结婚二十多年,户口不在一起,确权的时候也可以直接把你的名字甚至你孩子们的名字,全部添加到土地确权证书里。这是政策所允许的。

在第二、三类办理土地确权证书登记时,均需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里注记:“该权利人为非集体成员”。

我们家乡从上世纪82年开始包产到户,把原生产队的土地按品质优劣为一、二、三个等级人均分配。-此后每两年这样根据人口变动变化从三等地中相应调整,最后一次调整土地是上世纪94年,我们小队人均3亩,宅基地也在其中。在土地分配时有两种人不得分配土地:一是非农户口。那时非农户口可是香悖悖铁饭碗,在农村这样人少之又少。二是超计划生育三胎及以上人没有土地。这两种情况我们村上都有,但人数都不多。2017年我们这里进行土地确权,确权的条件是94年谁行配了土地谁就有继续经营成包的权力,一些逝去的人其土地经营权由其子女继承,每户都领到土地经营证书。可以说稳定了民心及土地承包的稳定性。现在很多农户的土地进行了流转经营,经营户只有使用经营权,而所有权还是土地承包者。从1994到2017这20多年之间,由于土地没有调整过,新出生人没有分到土地,逝去的也没退出土地,有些农转为非农户口(原农办教师)以及这期间上了学校转为非农户口的人,不论在企事业或政府单位也都没有退出土地。土地确权于农业户口及非农户口有没有关系?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说有,刚开始分配时有,非农户口没土地。说没有,是因为土地确权是按原土地分配者而确权,即谁分到了土地谁就有继续经营承包权,一些在企事业工作甚至国家干部由于有土地,也就有承包管理权。所以说于户口无关。一句话:谁分有土地谁有权!谢邀!我是《一直寻路》,感谢网友的支持!

最近发现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关系又不大了,又有继承权了,为此必须支持,这才提现了党的优良传统正在发扬广大,正如二口子结婚二十年户口不在一起,由于孩子户口随学藉转出成了非农户口、在城市买了房,并担了一腚贷款,在城市发展并不乐观的恃况下,可以回农村继承爷爷奶奶、父母的土地和房产,从而证明了上边的政策是好的,没有骗人,因为党的政策是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因此我赞成并支持。

土地确权只对农业户口而言,至于非农户口是产权登记。

农村耕地和宅基地使用确权,是真对同属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村民。非农户口虽说是一个村的一个家庭成员,但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本不分给耕地,谈何确权之事,关于宅基地,是亲属的,只要有房屋还能住,非农亲人优先使用,房屋拆除后房价补偿是亲属的,而宅基地集体收回,非农户口不得继承!

土地确权跟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关系吗?题主两口子结婚二十多年了,户口却不在一起。

首先要告诉题主,农村土地确权跟农村户口有直接关系。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丶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巳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对以下几种非农户土地确权,有明确规定。一、非本村村民,但符合国家移民安置、新农村建设等规划迁建的房屋。也就是说,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居住人持有权力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尚方宝剑",那你的房产就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或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以按规定登记发证。

三、巳非本村村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房屋和宅基地,房屋产权没什么变化,只要你所在的村集体出具证明无异议,也可以依法登记、确权发证书。

综上所述,虽然题主两口子结婚二十多年了,户口却不在一起,但因为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户头上的人还在,你家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土地或宅基地仍然可以侬法登记、确权发证书。

有的,

我是土地确权的相关工作人员,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土地确权和户口是有关系的。

首先农业户口有土地的能确权这是毋庸置疑的,只要你有地只要是农村户口就能确权。但是并不是说“非农户”就不能确权。国家相关法律有如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那么这里的两个关键词是“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范围”。

因为非农户口实际上包括城市非农和城镇非农,但上述规定全家转为城镇户口的可以依法保留权属,而设区的市就必须交回承包地。

什么是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和地级市概念类似,全国大多数的城市都设有市辖区。例如石家庄市桥西区、保定市清苑区。而到了东莞、中山这一带的地级市不设区。

也就是说可以通俗理解为户口迁入设区的市的意思是,户口成为市级城区的管辖户口。例如全家户口迁出本县到市区落户。

当然特殊的情况除外,比如:参军、搬迁后部分保留的耕地。

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该怎样确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非农户口的人是无法做土地确权的。

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该怎样确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没有土地使用权,不能确认土地权利。但是我家在农村土地上有房子,所以只能承包这块地确认。但实际上,这也是违反规定的,因为承包地一般是用于经营的。当然,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农村土地上有非农业户口的房子可以使用,只要家里的房子有所有权。但当房屋自然倒塌时,房屋下的土地将被村集体收回。如果在确认土地所有权之前没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也没有批准文件,那么非农业家庭就没有办法确认农村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你没有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土地上的住房待遇

农村地区的所有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所以,没有农村户口,就没有土地使用权。然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应该被拆除。但是现在国家更加重视产权,有证的房子不会马上拆迁。但是,因为土地没有非农业户口的人,这块土地上的房子不能重建,只能修复。自然塌陷后,土地将被集体收回。

非农业户口的人原本在农村有房子,获得房子的来源是合法的,也可以依法确权。

这种情况通常是自己家的老房子,因为家里的老人以前都是村集体户口,在自家宅基地上盖的房子,不管户口是农村集体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都可以由子女合法继承。这类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即只要房屋存在,合法继承人就可以永久居住,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但建造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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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在村集体内,该如何确权?

非农业户口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原来户口是村集体内成员,农村户口,因上学或者进城买房等其他原因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居住,目前仍居住在城市的非农业户口。另一类是因读书毕业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或者是其他原因将城市非农户口又迁回农村落户并居住在农村的,但仍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自从2004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对户口进行改革登记,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落户在城镇的就是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在农村的就是农村居民户口,现在不存在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说法。

但由于户口改革,户口改革后居民的福利待遇,很多制度并没有同步改革,在很多地方,居民享受 社会 福利待遇,地方仍然按照以前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配制度进行分配,所以,很多城市非农业户口,即使迁回农村,仍享受不到农村的 社会 福利,比如,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关于非农业户口在村集体内,该如何确权?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的一些文件精神,要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户口进城为由违规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特别是今年2021年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允许城市人回农村与农民合伙建房。

关于不得以户口进城为由违规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这项文件目前的大致含义是,农村居民,即使将户口迁到城市,其在农村原有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仍然属于该农户,在国家不对土地进行统一调整之前,土地经营权仍然是进城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进城农民的,国家允许进城农户将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在村集体范围内转让,但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卖给城市人。意思就是哪怕你户口迁走了,你农村的房屋仍然属于你的,但你不能将房子推倒重建,危房修缮是可以的。

对于第二类农村居民,即从城市迁回农村居住的非农业户口,这部分农民,从户籍改革的原则上说,这部份居民属于农村居民户口,土地和屋应当给予确权而且可以依法申请新建扩建和改建,但由于户口改革后的福利政策没有一个明确的文件,所以,很多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仍然无法享受在农村新建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根据农村农业部的文件精神,现在的非农业户口,无论你的户口现在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只要你在农村还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你都可以申请确权,但是确权并不代表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新建改建的权利,在土地承包期内,你原有的承包地你可以自己经营,可以出租,可以有偿转让,一但土地承包到期,国家统一调整土地,户口迁出的就不能在原村里重新承包分配土地。宅基地确权只是代表房屋是你的,在房产存在的条件下,地随房走,一但房屋不在了,户口迁出的非农业户口就不能再建房子,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偿依法转让,相当于退出补偿。

我个人建议,如果有进城农户想回农村休闲养老,过田源生活的,户口不在农村,如果现在农村还有父母及兄弟姐妹,可以以家人的父口申请新建扩建。如果农村还有房子土地,父母家人都不在农村了,最好把农村的老房子维护好,房子在使用权一直在。当然,城市人也可以跟农村有宅基地无能为建房的人合伙建房,农民出地,城市人出钱,修建出来的房子双方按股份分配,宅基地使用权永远属于农民和集体,这样也是可以解决城市人回农村休闲养老的。

我就是做这个相关工作的,你完全有资格的。

在农村类似于你的情况特别多,有几类从农业户口转成非农户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比如:参军、升学、从政调动导致户口变成非农的情况,在实际进行权属确定时,不能一刀切的认定非农就不该享有上述权益。

在《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市”专为非农户口的,相应的耕地、草地权益才会被收回。但是这里要注意两个定语“ 设区市 ”“ 全家迁入非农户 ”,否则其他情况的非农户不管是土地权益还是农房都应该给你确定合法权属。

因为从承包地的角度讲,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而不是以你个人去承包。你的情况从你整个家庭来说只是你自己成了非农户口,并且属于特殊转成非农的一种形式,因此确权时你可以把你的地和你父母的确在一起就好了。另外从专业角度说一句因为你是非农,为了把所有可能预见的风险降到最低,建议你不要单独自己确权就好。

然后我们在从房子的角度去说,你农村的房子应就是从小住的那种房子,房子肯定都不在你名下,这样的一般都是在父母名下,所以房子也当然可以正常确权。但是具体到地区不一样,你这种从法律角度去说,房子都是你的不会有一点问题。但是有的地区如果是你这样的非农就是不让你确到你名下,那你也不要担心,确到你父母名下没有一点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将来父母老了离开了的那天,房子属于遗产范围,你正常得到房子属于继承房产,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现在讲究房地一体化,即继承了房子也就间接拥有了宅基地使用权,说到这明白了吧?

一句话总结,你有资格,完全没问题!

你上学之后把农业户口迁入了城里,因为你在村里有承包的土地,还有住房,所以你毕业之后,现在又回到了村里,但是你的城镇户口没有变成农村户口,也就是你说的非农户口,你说的确权,就是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确定,就你这样的情况,有点麻烦,麻烦的主要原因,就是你没有把你的非农户口变成农业户口,如果你把你的非农户口变成农业户口的话,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就是看你的户口,是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你的户口如果是本村的农业户口,那么在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时候,你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你就可以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但是,就是由于你的户口,现在是非农户口,村里在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时候,就可能把你排除在外,村里这样做,也是有他的道理的,你自己的担心,也就担心在这里的。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就看你自己的打算了,如果你想长期留在农村生活,那么你还是把你的户口从非农户口转变为农业户口,因为根据你的情况,你完全可以把非农户口变为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只要你把你的非农户口变成本村的农业户口,你就可以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虽然你在农村有承包的土地,还有自己的宅基地和住房,但是,如果你不想把你的非农户口变成本村的农业户口的话,那么你就不会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所以,你想怎么做,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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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地方的规矩不一样,就我们村和邻近村都不一样,像你这样的情况应该可以把户口转回农业户口,不过手续可能比较麻烦,我们这就非常麻烦,农业户口转非农容易,非农转农业户口看情况,通常都是新生儿和嫁入的才可以办理转入户口。

说说我们村的情况,凡本村村民子弟不管升学或迁居,户口已经不在本村照样享有村集体的福利分红,但我们已经是失地农民,再也没有土地可以承包的,这样一来不会和农村土地相关政策冲突,只是在本村村集体还有名额。

已经死亡和外嫁的村民一年后自动丧失分红资格。这个规定已经实行多年,村民们也都没有什么异议。

以前我们关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村民分红问题有过争议,大部分人认为应该继续享有权益,因为谁家孩子能够参加工作或外地购房都是好事,大家都应该支持也是我们村的荣耀,如果要取消他们分红资格有点不公平,本来打算由村集体一次性给钱进行补贴,但村集体一时又拿不出这么多的钱,结果只能维持原有村民待遇保持不变。

别担心,像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确定为村集体成员,享受和其他村集体成员一样的待遇。

首先,你原本户口就在村里是农业户口,只不过是因为上学才把户口转到了学校,变成了非农业户口,毕业之后又将户口转回到了村里,既然能把户口转回到村里,说明是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并且接纳了你。

其次,你在村里还有房屋和土地,有房屋意味着你会在村里住,有土地意味着你会耕种,也就是说你会在村里生产、生活,曾经、现在、以后会为村集体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你是在外打工,不是国家公务员,没有纳入财政供养,工作和收入也不稳定,也就是说打工是不稳定的,你还有可能返回农村务农。

通过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你符合确定村集体成员条件,完全可以确定为村集体成员,确定为村集体成员之后,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就可以配股分红,享受和其他村集体成员一样的待遇。

当然,村集体成员只能在一个村集体内确定,像我们这里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人分类”时,有的村民在另一个村里长期居住,我们在确定其村集体成员身份之前,会先问那个村确定没有确定。

如果那个村没有确定,我们还要征求村民的意见,问他愿意在哪个村确定,如果他愿意在本村确定,我们将他确定之后,会告诉那个村不要再确定,他要在愿意在那个村确定,我们就不再对其确定了,以免搞重。

村委会在确定村集体成员时,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讨论确定之后还会公示,所以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去所在的村委会咨询,看村委会给你确定没有,以免遗漏。

从你的描述看,你原来就是农村的,因上学户口转出去了。毕业后没找到工作,户口又迁回农村了。这样说你村应该有你的权益。

这里面有个问题要厘清。不论你现在是什么户口,就是说当时你从农村迁户口出去时,你分有责任田吗?如果已分有责任田,这个国家有政策,土地60年不变。谁也无权收回你的土地?村集体土地确权照样有你的份或你家有在农村的人确权在家人名下。

如果,当时你上学或当兵等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了,只是并未分得责任田的。现在你不论是什么户口,即使是迁回农村的户口,也是没有土地可确权的。

宅基地问题,这和责任田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宅基地确权都有“房产证”的。或祖上老宅基地的,这祖上老宅基地,你当然可以确权了。再想搞新的房基地,那得通过村委会及乡镇土管部门审批。

总之,原来没赶上分责任田的人,不论你是什么户口,新生儿、新娶媳妇等,是都没有土地的。这样的情况在农村还不算少呢!自己没有土地,想种地发展的可以承包别人的土地耕种?

需要具体看你确权的是宅基地还是承包地及你是否有相应权益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条例来看,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于村集体成员,理所当然不具有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留下的房屋,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拥有继承权,但是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非农业的户口是不能够确权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只享有债基地的使用权和所建房屋的产权,通俗来讲,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所有的,只有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分配有债基地,在上面盖房子。

只要是本村土生土长,夫妻一方是本村集体内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应该确在本人名上,因国家现行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综合你副题所描述,你绝对享有国家对农民赋予的一切权利。

众所皆知, “农转非”是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产物,根据当时的政策:农家子弟考上大学和参军,户口都要从农村户口抽离,户口挂靠在大学和部队,成为“非农业户口”。(因为那个年代当兵和上大学基本上都是包分配)

到后来,国家对上大学和当兵不再包分配,从农村广阔天地走出来的“非农业户口”优势不再,许多这类人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又想“非转农”。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1.当时因上大学,被转成“非农业户口”,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同意把户口迁回农村;2.因参军被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户口可迁回农村;3.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土地和房屋,另外一方是非农业户口,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户口也可以迁到农村。

国家在2004年实行了户籍改革,把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通称为居民户口,把这些名词变成了一个 历史 的符号。

题主副题所述:自己是因上大学户口被变成非农业户口,因为在城里没有稳定的工作,后来又把户口迁回了农村,而且非常幸运的是在农村还有房子和土地。 你应该享受国家对农民赋予的一切权利,别的农民怎么在土地和宅基地上的确权,你和他们是一样的,这点是毫无疑问的。现在村里搞集体成员资格确定,你是绝对是有资格的 !

农村土地确权非农业户口能确权吗

可以。非农业户口人员确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是有前提条件,并且只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办理该项: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确权;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原籍地的户主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土地确权非转农户口可以确权吗?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土地确权非转农户口可以确权吗?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户籍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后,要确认原农村土地所有权,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户籍迁出时,您的承包土地仍在合同期内;一是你的户籍是在一个小镇上,而不是一个划分了地区的城市;因为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在承包期内,如果家庭将户籍迁出设区的城市,他们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退还给用人单位,但如果他们迁入小城镇,他们仍然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三农”宅基地问题,传统情况如下:1、村民委员会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与村集体签订放弃协议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撤销。2、部分成员迁往设区的城市或集体迁往不设区的城镇,除非农民自动放弃家园,否则无法收回。3、集体迁入设区的城市,应当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依法确认并登记宅基地的权利。4、农民和华侨在农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也可以在村集体颁发证书后依法确认,但土地证书将标注为“非农民集体成员”。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镇定居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人全家在承包期内迁入小镇定居的,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承包人意愿流转,并按原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确认其权利并出具证明;

但是,已经进城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已经因退出承包地获得相关经济补偿的,不具备依法办理土地确权登记证明的资格,即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省份的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户籍已转移到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仍保留着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河北省河北省明确规定,对于已迁入户籍城市的居民,如何处理其承包土地,应根据其个人意愿,不得强行或变相收回。

农村土地,无论是对于户籍仍在农村的农民还是户籍已迁出农村的居民来说,意义重大,更不用说价值问题,至少是对家乡的向往!

上面的内容就是非农户口土地确权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非农户口土地确权后到期能收回吗、的内容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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