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黄以明一伙诽谤范迪安先生的十个疑点(转载)[已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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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无赖黄以明一伙诽谤范迪安先生的十个疑点(转载)[已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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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黄以明诽谤范迪安先生的十个疑点

  难道范先生还需要“抄袭”不入流的文章维持其学术地位吗?

  ——从十个疑点冷看黄以明等人的“恶意炒作”

  中国美术馆馆长、著名的美术评论家范迪安先生真的需要剽窃黄以明的文章吗?

  2009年12月8日~10日,黄某某在新浪私人博客张贴了《央视国际网站侵权黄以明<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全文》、《请大家看看: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就是这样剽窃的》和《黄以明<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全文》三篇帖子;李某在搜狐的私人博客张贴《中国美术馆馆长涉嫌剽窃他人文章遭控告》一贴;富有“网络起哄创始人”称呼的曹喜蛙也随之转帖了所谓“状告”《新闻稿》,他们将攻击的矛头直指美术界德望重的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国美术学院美术理论方面的博硕士导师、国际著名策展人、艺评家、20世纪中国美术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实干家范迪安教授,说人家“剽窃”黄某某的“倾世大作”。据说黄黄已经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但从目前来看只有几个名不见经传的博克上出现了所谓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为何没有专业媒体或者正规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我想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媒体见惯了这种炒作的形式,也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二是媒体的眼睛是雪亮的,明事理、有良心、有职业道德,不会为这种无聊的人和可笑的事所诱惑,尽管这样的新闻对他们来说无疑也会增加各种收视率和点击率。

  网址如下

  

  

  

  

  

  仔细看来,其实一些列“东西”干了这么几件事:1,批驳“央视(CCTV)国际网站”侵权黄某某的一篇自认为是“倾世大作”的“美术评论”;2,认定美术馆馆长范先生“全文剽窃”黄某某的“倾世大作”;3,认定被黄某某“评论”的艺术家萧长正先生“涉嫌”将此“倾世大作”“送礼”于范先生;4,李某作为“老朋友”声援黄某某的“不幸遭遇”并结合“时弊”发出感慨;5,曹某某转帖所谓《新闻稿》起哄。

  好一阵势!若不了解美术界具体情况的社会公众看到后也许真被其“蒙蔽”!

  长话短说,本人对艺术史论和美术世界基本情况谈不上精通,但说粗浅了解还是可以看过帖子之后感觉——愤慨!这年头什么人都有,简直是不要脸!

  以下结合这伙人一连串“小动作”中的几处疑点谈些个人看法:

  第一,对黄某某《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的价值认定:此文按其描述不得了!简直是“倾世之作”!但仔细看来,虽洋洋洒洒几千字,比起10万字的博士论文、5万字的硕士论文以及1万字的学士论文真是“小巫见大巫”(要知道一个好的“艺术批评家”一般要经过从学士到博士的研习,“以最大的勇气打进去再以最大的勇气打出来”,十年磨一剑,可不是一般人随便写个随笔就可以“蒙人”的。),若从专业领域的视角看,准确定位黄某某此文仅是“短评偏中”而已所以大家不要被他的“字数”所误导。况且从“艺术批评”的角度看,“篇幅”绝非那么重要,关键看文章所谈问题给“美术世界”带来什么贡献,这种贡献可否经过专业圈与社会公众发生关系,造福社会。再者,好的艺术家评论要密切结合艺术家作品的“形式语言”、“社会功能”与“表达方式”等创作语境、方法论层面的问题跟“当下学术状况”发生互动关系,而且在“艺术批评”这种“偏理性”的专业性“文体”中过多的闪现“感性情操”和“堆砌组合哲学术语”造成逻辑上的“散文感”是大忌。严格看来,黄某某此文不能算作正规的“艺术批评”,虽貌似懂很多“大道理”并“充满感情”,其实是“挪用”、“组合”、“套用”哲学大观念并散文式的“抒发感受”。文章效果上也不能与当年范迪安先生推出刘小东、栗宪庭先生推出方力钧的 “艺术批评”相提并论。简单说,黄某某要想在艺术批评界发展,学术“硬伤”方面一个是要解决“过度感性”问题,一个是要避免“过度套用、组合哲学大观念、疏远艺术家并吓唬读者问题”,是“减少抒情”、“观念做减法”和“把读者摆在正确位置”的问题。还有,所谓“状告”《新闻稿》一文中所说的“该文发表后在国内外引起巨大的影响并且极大的提升了萧长正雕塑作品的艺术价值”实属“无稽之谈”!综上所述,范馆长怎么“需要”这种文章?笑话!

  第二,关于“剽窃”文章所发表的网站:黄某某说范先生在“中华特产网”、“全球特产网”等网站“发表”“侵权文章”。请问“批评大师”您可知道美术圈有“专业网站”与“核心期刊”这一说?作为国际著名策展人、艺评家、美术理论教育家和实干家的范馆长需要在非专业的网站发表“维持自己学术名声和地位”的文章?你去问问重要艺术媒体想不想采访范先生?想不想约稿?好不好约?是不是排队?所以从发表网站的角度看,认定范先生怎样怎样,恐怕“事实”本身都不同意!换个角度,这个根本连联系电话都是空号的“特产网”有没有可能是黄某某费尽心机搞出来造声势的阵地因为专业网站的水平是高的,眼睛是雪亮的,岂能容这种学界流氓亵渎?

  第三,证据不足:黄某某仅仅从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个网络截图中的“文章作者:范迪安”这一证据就认定范先生侵权其“倾世大作”未免也太小题大做。关键在于——你能确认是范先生“投稿”给网站编辑的?还是网站编辑工作疏忽?或者是不是你自编自演了“这一出儿”?你光搬出一张不知来历的“网络截图”,回答这三个问题的证据何在?!

  第四,范先生根本没有“剽窃”动机:李某在搜狐私人博客的帖子说范先生不是为评职称而“剽窃”,而是为了“面子”。笑话!你了解范先生对中国美术的贡献吗?专业圈内任何一个有学术正气的人恐怕都不会同意你的谬论!比较下范先生令人尊敬的贡献,哪怕冰山一角,你请人家为此等文章“署名”估计人家都不会同意!

  第五,所谓“剽窃”的方法也太小儿科:《黄以明<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全文》中“讲述”了范先生是通过简单去掉几段后,没做任何技术调整的方法“侵犯”这篇“大作”的,恐怕你找一个学生考试作弊都不会这么做,退一步假设范先生如果如同你所“宣扬”的真抄袭,会仅仅这样做?所以,从手法上讲,黄某某本条论据恐怕“逻辑”这关也过不了

  第六,黄某某所大力宣传自己“大作”发表杂志《艺术新闻》的定位:“美术界”有“国家级核心期刊”一说,比如《艺术评论》、《中国艺术》、《美术研究》、《世界美术》、《美术观察》、《新美术》等杂志,这些是比较权威的,与评职称、所谓“维护学术地位”还能有点关系;另外网络媒体的专业网站有“雅昌艺术网”等令人信服的媒体,能否在网站(非博客)发表都得通过专业编辑的“学术关”。而且,一般学者都会允许这类网站的编辑无酬转载自己的文章来支持媒体的发展和学术的普及。至于黄某某文章所发表的《艺术新闻》杂志,不是《艺术评论》和《美术研究》类型的“学术性”杂志,而是一本“新闻性”杂志,所发表的文章并不需要达到前两者的学术水准即可发表,而且有时还可以花钱买版面,这叫“软文”。所以黄某某的文章没有在核心期刊发表,不能被认为获得“学术认可”!其所宣扬的“超世成果”都不是权威机构认可的。因为太“超”世!

  第七,《新闻稿》与李某私语中所“联想到”的“体制外学人”、“教授作假”等字眼以及“难道我们高级知识分子们都要靠剽窃、抄袭和造假来维持自己的名声和地位了吗?”(李某作为帖子结尾语调)属于武断将事件往“社会时弊”上拉,以达到迷惑读者进入误区”的作为!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抢先”“上纲上线”,有“渲染气氛”、“过度升华”的嫌疑!

  第八,《新闻稿》中,不知“假写实”还是“真再现”的描述黄某某“事发后心情非常矛盾,既愤怒于尊严的被践踏,又不愿与时下文坛官司的恶俗为伍,两年来对官司一压再压”、“精神受到深度刺激”等描述让稍微有点专业美术基础的人感觉太“做作”,而且与黄某某博客里那种“云游四海的仙人”、“作品义卖”的豪情比起来完全判若两人,这么“脆弱”还能把“闯江湖”说的那么诗意?云游?!因此,本人认为这些语句有“摇尾乞怜”之嫌!是蛊惑人心的文学性修辞语句。

  第九,黄某某指责“央视国际(CCTV)网站”侵权的文章中提到:“不经作者同意”、“不付稿酬”、……。网站转载不是已注明摘自《艺术新闻》杂志了么?还得把您这位“大师”也重点宣传?!这也值得提?不就是个网络“转载”吗?还“稿费”?想什么呢?!什么人?

  第十,《新闻稿》结语时提到要索赔“100万”,这恐怕露出“狐狸尾巴”了吧?

  十个疑点中,1,2,4,5,6条说明范先生没有必要干这点事;3说明黄某某证据不足乱“咬人”;后面几条让人感觉“太好玩儿”。由此可见,这伙人编织故事“疑点”很多。

  总之一句话——中国美术馆馆长根本不需要“剽窃”这种低级的文章来维持学术地位!整个事件纯属蓄意恶搞!

   静下来分析一下我们的体制,网络转载也应规范,减少工作失误,以免给别有用心之人“咬人”机会同时,“名人”受害应该成为一个问题被关注!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总有一些“不学无术”或“半瓶子”的人借机搞事,伤害那些我们所敬仰的如“季羡林”、“钱学森”等先生,我们绝不允许再出现一个被伤害的学术对象!同时我们要反思,像黄某某这种靠这点伎俩“炒作”的人怎么配被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说成什么“诗人”、“当代狂草第一圣手”?(还“云游仙人”?)是哪里认定的?谁评的?!

   坚决打击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和伤人事件!

  注:本文用“黄某某”、“李某”、“曹某某”等称谓的原因,是实在不愿意因提及名字而无意中帮人“炒作”。

  附:

  关于作为学者、教育家与实干家的范先生简介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 、中国美术馆馆长、国际顶级当代艺术策展人和艺评家,曾任中央美术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时兼任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美术学院两所高等院校的博硕士导师,开设美术博物馆学、20世纪中国美术研究、视觉文化管理等博硕士研究方向。自1980年代以来积极推动中国新艺术的进程,并为上海双年展的创办、威尼斯双年展中国国家馆的创办做出了巨大贡献。2005年,获美国麦卡班基金会奖,并被《艺术财经》杂志评为“影响世界艺术的50名人”之一。2009年12月与史玉柱、马云、熊晓鸽、孙红雷、韩三平等各界精英在“国家体育馆”当选“《芭莎男士品位成功年度人物”,盛大现场对他的评语是——“作为中国最高艺术殿堂——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是中国当代艺术最重量级的推手,他的身份在艺术馆长、策展人和艺术家之间转换,搭建着跨越东西的艺术通道,发掘着中国艺术的过去和未来。为提升整个社会的艺术氛围和审美标准做出了值得尊敬的成就。”

  范先生策划的具有艺术史意义的国内外重要展览有:

  1989年,参与集体策划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现代艺术展”,中国美术馆;

  1991年,作为核心成员策划“新生代艺术展”;

  1994年,“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文献资料展”;

  2000(2001?)年,德国柏林汉堡火车头现代艺术馆,“生活在此时”中国当代艺术展;

  2002年10月,“水墨本色”,炎黄艺术馆;

  2002年3月,“25届圣保罗双年展 中国馆”,“此时此地”;

  2002年,上海双年展“都市营造”;

  2002年,“金色的收获:中国当代艺术展”,克罗地亚萨克勒布当代艺术馆;

  2003年,“中法文化年”中方总策展人;

  2003年6月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中国怎么样?”;

  2003年10月,“东方既白——另一种现代性”20世纪中国绘画展,在法国巴黎金门宫举行(此次展览是中国20世纪绘画成就在欧洲大陆的第一次全面展示);

  2003年,首届北京双年展;

  2003年7月,“造境”50届威尼斯国家馆,“梦想与冲突”;

  2004年7月,在巴黎杜伊勒里公园展出“中国&amp;#8226;想象:中国当代雕塑展”巴黎、华盛顿;

  2004年,“第二现实:中国当代摄影展”,布鲁塞尔;

  2005年6月,“处女花园 浮现”,51届威尼斯国家馆,”(VirginGarden:Emersion);

  2005年6月15日 “难以言喻的快乐”的中国当代艺术展,墨西哥城著名的塔马约当代艺术博物馆;

  2007年10月,“中国:面向现实”,奥地利路德维希基金会美术馆;

  2007年8月,“浮游:中国艺术新一代”,韩国国立现代美术馆;

  2008年6月,“水墨新境:中国当代水墨展”;

  2008年6月,“活的中国园林:从幻象到现实” ;

  2008年8 月,“蔡国强:我想要相信”展,中国美术馆;

  2008年9月,“磨石——中国瑞典当代艺术联展”

  2008年5月,“展望:园林乌托邦”

  2008年,“敦煌艺术大展”,中国美术馆,破美术馆近年门票记录

  2009年,“合成时代——国际新媒体艺术展”,中国美术馆。

  2009年,“欧罗巴利亚&#8226;中国艺术节”总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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